已关注 关注 重播 分享 赞 关闭 观看更多 更多 退出全屏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 <div data-v-3904d4cd="" class="fullscreen-screenshot__layer" style="z-index: -1; background-image: url(""); display: none;"> 视频详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清风徐来扬正气 ,廉花盛开沁人心。2025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严治“四风”问题,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院纪委特此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戒奢以俭、严守纪律、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廉洁提醒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六、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七、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要树立文明低碳祭祀意识。 素材来源于网络 供稿:内部监督审计部 编发:宣传部
患者送上1万元巨额红包 多番拒绝无果, 该怎么办? 近日,长沙市第四医院肝胆胰脾外科(普通外科三病区)用“巧”办法将红包退还到患者手中。 今年36岁的秦先生最近皮肤巩膜明显黄染,成了一个“小黄人”,本以为只是胆管结石。但肝胆胰脾外科的刘建军主治医师接诊后,为其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最终确诊为肝门部胆管癌。该肿瘤恶性程度高,进展快,且合并梗阻性黄疸,手术是唯一的希望。这一噩耗犹如晴天霹雳,让秦先生一家都难以接受。 在多方了解与打听后,秦先生家人得知而王文儿在肝胆胰脾微创领域技术精湛,于是决定找王文儿主任手术。 肝门部胆管癌常沿近侧向肝内胆管蔓延侵犯、周围解剖毗邻关系复杂、常侵犯血管,其手术切除常涉及复杂肝切除、小胆管整形、消化道重建、淋巴结清扫,甚至血管切除重建等复杂手术操作,技术要求高、极具挑战。 王文儿组织科室团队进行了反复研究讨论,对秦先生的病情进行了评估后,最终决定为其行腹腔镜肝门部胆管癌根治术。 听说能够通过微创手术切除肿瘤,一家人都看到了希望。在准备手术的前一天,秦先生的家人将一个鼓鼓的大红包塞到了王文儿的手中。王文儿多番推脱都没有成功,看着秦先生的父母眼含泪花,王文儿无奈只得先收下红包。 不过,待病人接入手术室后,王文儿立即安排科室民主小组和清廉监督员,将红包充入了患者的住院账户里。 腹腔镜肝门部胆管癌根治术属于普外科手术领域中的最高难度挑战之一。经过周密的围手术期准备、充分的手术讨论及多次医患沟通后,王文儿带领团队通过精细、精准的手术操作,成功完成了难度高、精细化的左半肝切除、胆肠吻合术。 在肝胆胰脾外科医护团队的精心诊疗及照护下,5 天后秦先生就顺利康复出院了。一家人对肝胆胰脾外科医护团队满怀感激。 “手术在即,考虑到家属的心情,我当时只好暂时收下这个红包。”王文儿说,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廉洁行医是一名医者的底线。如果收了患者的红包,就是突破了自己的底线,也是对自己职业的侮辱。所以他会果断将红包转入患者住院账户。“患者的信任就值万金,患者的康复就是最大的回报!” 近年来,长沙市第四医院以“清廉医院”建设为抓手,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医务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遵守医德规范,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观念,营造全院“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崇廉尚洁氛围。 王文儿 科主任 主任医师 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 专家主攻:主攻腹腔镜下肝、胆、胰微创手术,各类肝胆胰腺良恶性肿瘤的外科手术治疗,主刀完成腹腔镜解剖性肝叶肝段切除术、腹腔镜复杂胆道手术、腹腔镜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数百台、联合血管重建的肝胆胰肿瘤根治手术 50余例,对肝胆胰肿瘤的规范化诊治方面有较高造诣。 门诊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 END 供稿:汤艳平 王肖瑶 一审:王文儿 二审:李建国 三审:纪娜 编发:宣传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本条是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有些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不但影响正常工作,甚至有的还成为借机敛财的手段。为严格制止这类行为,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作出本条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各类喜事、丧事。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需要综合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当时当地情况条件、群众反映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借机敛财”是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通过直接邀请或者授意、暗示、默许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方式,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 “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主要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属于正常的习俗,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操办,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借机敛财的,则属于违纪行为。 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子女婚礼、儿孙周岁宴、子女升学宴等事宜,故意扩散信息,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设宴掩盖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事实等。这些行为违背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初衷,腐蚀公权力,破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干部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给予相应处分。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规避党和国家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到国外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获取个人利益,对此必须予以党纪责任追究。 2.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但不得违规从事相关活动。200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严禁有下列行为: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果实施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给予相应处分。 4.违规兼职 这里所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违规兼职,包括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以及经批准兼职但违反规定领取报酬。“额外利益”,包括薪酬、奖金、津贴,也包括顾问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酬金。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干部违规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8年7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3年10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历年来印发的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等,均对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应当严格遵守。 《条例》规定,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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