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药品、器械接收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08
申办方/CRO公司在项目与本中心签订合同后,须先将药品、物资转运至中心药房。药品、器械、物资转运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 记录药品的相关表格可以使用机构模板或申办方模板,申办方模板须经药品管理员审核后方可使用。
2. 药物接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70号长沙市第四医院门诊楼2楼(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房)。
3. 第一次接收药品须CRA与药品管理员一同接收,后续接收药品须项目的授权人员(CRA或CRC)在场一同接收。
4. 药物接收要求:随药品附对应批次的药检报告、药品随箱温度记录、温度计合格证书及校准证书,物资(打印出的药品相关表格、文件夹、其他物资)一同转运至中心药房。
5. 药品接收入库后,转运过程的温湿度记录须打印,经药品管理员签字后,归档中心药房。
6. 血样、尿样等试验采集的样本不可存放在机构药房。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31-8894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