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特殊病种门诊办理须知
1、待遇范围
湖南省直医保、长沙市医保(含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我院申报特殊门诊,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参保人员均不在本院办理。
病种范围: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高血压III级、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康复治疗、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病、肺心病、哮喘、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乙型肝炎、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硬化症、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垂体瘤、克罗恩病、癫痫、阿尔茨海默病、中重度银屑病、肺动脉高压、地中海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病综合症、强直性脊柱炎、前列腺增生症、子宫内膜异位症(术后6个月内)
2、待遇标准
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在职职工按照80%、退休人员按照85%的比例支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按照70%的比例支付。
3、特门线下申报时间及所需资料
省特门:
初次申报时间:岳麓院区-3.6.9.12四个月1-10号的工作日
滨水新城院区-2.5.8.11四个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
复审申报时间:岳麓院区-每个月1-10号的工作日
滨水新城院区-每个月月底最后三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近半年内住院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病种并发症检查结果)
市特门:
初次及复审申报时间:岳麓院区-每个月1-10号的工作日
滨水新城院区-每个月月底最后三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初审-近半年内住院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病种并发症检查结果)
复审-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本院门诊检查资料(病种相关并发症检查)
4、线上复审
病种范围:
高血压III级、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康复治疗、血友病(非急性出血期)、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病、肺心病、哮喘、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硬化症、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垂体瘤、克罗恩病、癫痫、阿尔茨海默病、中重度银屑病、肺动脉高压、地中海贫血(非输血依赖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晚期血吸虫病、肾病综合症、强直性脊柱炎
以上31个门诊慢特病种待遇可在线上提出延期申请。对享受两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两个病种均在上述范围内则可申请;若其中一个病种不在申报范围内,则两个病种都需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进行线下复审。
申请时间:待遇到期日前60日至到期后30日,到期30日后不可进行线上申请,仍须到线下办理。
申请渠道:“湘医保”APP
申请流程:
湘医保APP实名注册认证 →首页“业务办理” →特门延期申请 →本人申请/替他人申请
本人申请:界面能查到本人对应的特门待遇明细,参保人可点击“延期申请”按钮进行提交申请,通过人脸识别后提交成功。
替他人申请:输入他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出该参保人对应的特门待遇 →点击“延期申请发起” → 提交《个人行为承诺书》(发起人提交承诺签名) →上传特门待遇人的身份证正面照片及个人手持身份证的半身 →提交申请。